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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工程合同

2024-08-20
【住宅装饰工程合同 第一篇】

住宅装饰工程合同是指业主与装饰签订的一种合同,内容涵盖了装修工程的范围、价格、工期、质量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该合同对于双方的权益保护和工程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将以住宅装饰工程合同为中心,探讨其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住宅装饰工程合同对业主和装饰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业主来说,该合同明确了装修工程的范围和标准,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避免了装修过程中的和不必要的损失。对于装饰来说,该合同规定了价格、付款方式和工期,明确了责任和限制,为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因此,签订一份合理且严谨的住宅装饰工程合同对双方都至关重要。

一份完整的住宅装饰工程合同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首先是工程范围和标准,明确装修工程所包含的各项内容,如拆除、水电、瓦工、油漆、木工等。其次是工程价格和付款方式,确定装饰的报价和付款方式,明确双方的经济权益。是工期安排,明确工程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并约定工期延误的责任和赔偿方式。此外,还应包括材料选择和购买、设计修改和增减等相关事项。最后,还应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条款,以保证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能够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和应对相应的措施。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确保合同书面化,双方应当书面签订合同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其次是明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双方应当对工程的质量、工期、材料品质等进行充分沟通和确认。同时,要留意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和约定的款项,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此外,在工程进展过程现问题时,双方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以保留证据。最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总之,住宅装饰工程合同对于业主和装饰来说都非常重要。通过明确工程的范围、价格、工期以及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等内容,合同为双方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指导和保障,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了相应的规范和解决争议的途径。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互相合作,共同推进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

【住宅装饰工程合同 第二篇】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居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区(县)路小区(村)号楼室(号)。

1-2.房屋结构:__________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

(1)、____室,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厅,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阳台,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一、二和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见附件三)。

1-5.工程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6.合同金额:本工程合同金额为____(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元,其中: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其他费用:。双方约定:如施工图纸变更,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第二条工程监理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专业监理实施工程监理,与工程监理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名称、职责,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工程施工图

3-1.工程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和施工详图,其中工程效果图___张,施工详图___张,分别由_____________方提供,并交对方二份(必须提供水、电线路平面图)。

3-2.所有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3-3.提供图纸一方,应向对方作完整的技术交底,所有图纸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3-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

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4-1.开工____日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便于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安全合格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家装工程开工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4-4.支付应当由业主承担的有关对外相关费用。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对室内楼地面加载超过设计承载标准的荷载,如铺贴较厚石材、砌筑墙体等。

(4)、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其他违章施工行为。

4-7.凡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经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出具书面证明和施工图纸后,交乙方存档实施。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处所部分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供应等其它义务。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不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对楼地面施加较大荷载,未经许可不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承担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渗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

5-3 .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

第六条工程变更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并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承担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用到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住宅装饰工程。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四),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质量、环保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备案签字。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4.双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设备,以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最终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文字约定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执行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18680-gb1868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b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10号令)____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gb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不少于三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6)。

10-2.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出具《委托存款申请书》。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工程款付款比例与时间表批次形象进度时间预期时间付款比例金额1对认可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定金(不超过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2签订合同之日(预付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0%元3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元4工程进度过半,油漆工进场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元5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当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0%元6增加项目签订项目变更单时(现金支付)100%元备注:除合同尾款为银行划拨外,其余为现金支付。

11-3.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____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____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或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直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甲方意愿决定是否到协会备案登记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违法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4-4.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附件

一:装饰施工内容表;附件

二:工程报价单;附件

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

四: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附件

五:工程项目变更单;附件

六:阶段验收通知单;附件

七: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

八:工程结算单;附件

九:工程保修单;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住宅装饰工程合同 第三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银行: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xx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1.3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详见附表三:工程预算表)。根据双方约定,按 折计算,实际预算总金额为 元,大写: 。甲方向乙方最终实际付款金额同样按 折计算。

第二条 工程设计

(详见附件五:委托设计合同)。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委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3.2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3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3.4负责协调装饰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5如确需改动原建筑物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响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 委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4.3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动,双方应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签定书面变更单(费用在竣工决算时结帐),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六:工程变更单)。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提供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并严格执行。

6.2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见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6.3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见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见附件四:装修材料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共同验收(包括查看质量检验报告书);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

7.1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7.2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7.3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1)、(2) 项标准执行(两项标准不一致时,执行有利于甲方的标准):

(1)以施工图纸、预算方案、设计变更的内容和《xx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 见附件四:装修材料及工艺、质量要求 。

①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甲方聘请拥有颁发的监理资质证明的第三方监理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若监理认证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引起,乙方必须负责所有纠正该质量问题所需要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所花费的监理费用。

② 木材、石材等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第九条 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9.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复验费、返工费由乙方承担,但工期应予顺延。

9.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完工后 ;

(2)厨卫防水工程完工后 ;

(3)墙地面工程完工后 ;

(4)全部工程完工后 。

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七:工程验收单);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3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9.4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见附表八:工程结算单)及《水电竣工图》等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9.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2年,其中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并支付约定的相应款项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九:工程保修单)。

9.6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使用房屋,视为验收合格。

9.7因甲方购买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9.8因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十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0.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

10.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受《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10.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由于乙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或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占总金额的%

第一次

合同签定

40%

第二次

客厅、餐厅吊顶,厨房墙砖,水管,线管,布线完工

40%

第三次

木工和泥工全部完工

15%

第四次

双方验收合格五日内

5%

11.2其它方式:签订设计合同时,支付定金1000元;水电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实际预算总金额的30%(人民币 元);铺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实际预算总金额的30%(人民币 元);木作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实际预算总金额的30%(人民币 元);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实际总费用(见附加条款)的其余部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甲乙双方任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总费用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1、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期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或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成品、半成品,若因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材料、家具和其它成品、半成品的损坏或外观污染或功能缺陷或功能丧失,由乙方照价赔偿或同等实物赔偿,由此引起的材料和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施工期内,甲方将进户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代表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2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

附表一:甲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附表二: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

附表三:工程预算表

附件四:装修材料及工艺、质量要求

附表五:委托设计合同

附表六:工程变更单

附表七:工程验收单

附表八: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16.1本合同及所有相关附录、附件、表格、图片现、包含的,以及明示、暗示的装修项目均已包括所有保证其功能正常发挥,外观符合最终成品的外观及审美要求的所有工序、工艺。

16.2本合同所约定的实际预算总金额,是甲方向乙方付款的最高限额但非最终实际付款金额。该预算总金额包括了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税费等),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提供其它任何款项和费用。

16.3甲方支付乙方的最终实际付款金额,先按实际工程量计算费用(含双方约定的折扣),若实际工程量费用低于实际预算总金额,则按实际工程量费用支付。若实际工程量费用高于或等于实际预算总金额,则按实际预算总金额支付。

16.4本合同涉及的以及整个装修过程涉及的所有税费均已包含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实际总金额中,并由乙方代缴。

16.5若装修过程现装修项目的错项和漏项,乙方必须自行纠正,并承担相关费用;若甲方验收时发现乙方未纠正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纠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按xx市场时价,以该项目所需材料和人工费用的的双倍赔偿甲方;若双方对时价认定有争议,则按实际预算总金额的10%赔偿甲方。

16.6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验收甲方需要装修的场所、房屋。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开发商、承建商、服务商等第三方建设好的各项设施和线路,若造成损坏或外观污染或功能缺陷或功能丧失,必须按原价或同品牌同质量的实物赔偿给甲方。乙方一旦进场,即表示甲方的房屋、场所已经不存在开发商、承建商、服务商等第三方的任何质量问题,装修过程中和装修后的质量问题(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成品质量问题外)将由乙方承担。

16.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控制材料的损耗,将损耗比例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超过规定范围的损耗由乙方承担。

16.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和工艺要求的材料使用量充分使用,若甲方发现乙方漏用、少用材料,乙方必须对该项目重新返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材料和人工费用。

16.9本合同的“按实结算”中的“实”是指实际工程量,而不是材料实际使用量。

16.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材料包装上的说明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施工工艺规定的比例,稀释、配制施工材料,否则,稀释、配制的材料作报废处理,不得用于施工,相应的材料损失和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6.11对于启封或稀释、配制后有使用时限的材料,乙方必须在保证材料正常功能的时限内使用,否则引起的材料报废由乙方承担损失。

16.12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的态度和质量不满时,有权要求更换施工人员,乙方必须积极做好施工人员更换和衔接工作,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施工人员,且工地现场每天必须保持2人(1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16.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携带甲方购买的任何建材出门,否则,按该材料价格的2倍从工程费用中扣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在相应工程项目完工前携带乙方购买的任何建材出门。

16.14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一旦发现,将从工程费用中扣除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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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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