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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

2022-08-15

设计合同 篇一

【装饰装修设计合同(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工程名称:

设计工程地点:

设计工程面积:

乙方保证承诺其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0519news.com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装饰设计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及初次效果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及初次效果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对初次效果图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派员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设计费。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内容要求

第四条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

1.设计费为币 元/平方米,本合同设计费估算总额为:币 (大写: 元整)。

2.支付时间: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3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15 年。

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皆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 其他

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闵行区管辖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设计合同(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 M2

4.设计工程范围:

二、 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币 (按以上2(1)支付的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 提交成果

序号

图纸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装修设计方案图 1套

平面、天花、主要立面、效果图、 200 年 月 日前

2装修施工图 2套

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 200 年 月 日前

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AUTO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效果图张数双方协商;

2、上述设计成果应提交打印文档一份。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币20xx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币¥ 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币¥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币¥ 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币¥ 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提出诉讼。

七、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20xx 年月 日

设计合同 篇二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_____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

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报价,若上述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币_________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设计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设计内容:所有与项目相关的平面设计,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创意及设计出品(以下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 广宣品设计内容

①、 户外画面

②、 车身画面

③、 海报

④、 灯箱设计合同⑤、 DM单

⑥、 报纸杂志画面

2、 活动现场物料设计内容

①、 活动现场背景墙画面

②、 x展架、易拉宝

③、 水牌

④、 DM单

⑤、 海报

⑥、 签到本

⑦、 贵宾证、工作证

⑧、 邀请函

⑨、 台卡

⑩、 接站牌

3、 售楼部展示物料设计

①、 导示牌

②、 楼书、购房须知

③、 宣传手册、业主手册

④、 折页

⑤、 海报

⑥、 x展架、易拉宝

⑦、 手提袋、名片、纸杯、胸牌、信签、信封

⑧、 工程材料展示看板、工程施工流程看板等

⑨、 橱窗画面

⑩、 看房车车身画面

4、 施工现场墙帷画面设计

5、 内刊(此项需和甲方进一步沟通细节,费用未计算)

二、设计费用

1,大写:

2,大写:。

3、单个项目合作收费:

三、收费形式

1、年费合作形式收费按季度付费:甲方需在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支付一季度费用:¥: 元整 ,大写: 元整 。

2、月费合作形式收费按月支付: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将本月费用支付给乙方,¥: 元整 ,大写: 元整 。甲方并于以后每月 日支付乙方月费。

3、单个项目合作收费:甲方需在确定设计内容后支付乙方 %设计费用,设计稿件甲方签字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 %设计费用。

四、设计的时间

1、乙方需在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 个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3、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乙方费用,在超出规定时间的15个工作日后,按照合同总金额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个工作日未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设计合同 篇四

受上诉人的委托,本人担任上诉人成都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与被上诉人四川广德建筑设计有限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的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本人查阅了一审案卷材料、翻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与一审代理人交换了意见,现结合法律规定和本案具体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上诉人没有违约行为,本案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没收上诉人的4万元定金。

1、依照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及一般法理,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简单来说,要判断上诉人是否构成违约主要是看上诉人有没有按合同履行义务以及上诉人该不该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xx年4月15日签定的编号为20xx―031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下称合同)第四条及第五条的约定,双方的主要合同义务可以归纳为:上诉人按约交款、被上诉人按约交图。其中的“约”既包括了时间上的及时、也涵盖了数量上的充足。根据合同的约定,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及顺序是:

第一步:先由上诉人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给付被上诉人定金4万元;

第二步:20xx年5月8日,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交付建筑设计方案、效果图、鸟瞰图、广场入口透视图、总平彩图、两侧透视图、局部景观图等图纸资料;

第三步:20xx年5月30日,由被上诉人向上诉人交付施工图;

第四步:方案审定后、施工图开始审查前由上诉人给付被上诉人设计进度费4万元。

根据前述合同的约定和本案的案情来看,被上诉人既未在20xx年5月8日、20xx年5月30日按期、按量交图,也拒绝履行交付施工图这一合同根本义务。众所周知,在工程建设中,施工图是极其重要的文件、是施工的依据、是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定的合同中,施工图的交付日期较其他的合同义务而言具有根本性,它是整个合同义务的灵魂,对施工图交付日期的迟延或拒绝履行当属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从而剥夺了上诉人所期望的合同利益、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的根本违约行为。被上诉人在合同履行中,既没有注意时间上的及时,也没有照顾数量上的充足,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

从合同的约定中我们可以知道,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4万元设计进度费的前提必须是在被上诉人如期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特别是必须如期交付施工图)。合同之所以这样约定是因为在方案审定后、施工图报主管部门审查前,上诉人必须要自行审图,以确定其可行性、以保证上诉人的期限利益和估计日后的施工概况。在房地产领域中,这一环节是非常必须而又重要的,是整个房地产行业的惯例。而事实上,被上诉人并没有在约定时间交付施工图,因此,上诉人支付设计进度费的义务尚未产生。由是,在此时,上诉人不予支付设计进度费是符合合同约定及目的的。一如前述,上诉人已按合同约定向被上诉人给付了定金4万元,在此阶段,上诉人已适当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并不能构成违约。

综上,上诉人如约按期适当履行了合同义务,在合同此阶段内,上诉人既没有违约行为,也没有支付设计进度费的义务。被上诉人在此阶段内未按期交付施工图,其行为构成违约,其既不能主张设计进度费,也不能没收上诉人的定金。

2、上诉人不予支付设计进度费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合法救济行为,是《合同法》在合同异时履行中出现令人不安的状况时,赋予上诉人的救济权。

《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我们知道:先履行抗辩权制度设计的本旨是为了防止先履行义务人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令人不安的状况而导致后履行义务人的合同利益受损,从而赋予后履行义务人的合同救济权。此合同救济权的行使条件不同于《合同法》中的其他合同救济权,它只需具备不安状况的出现,不必要求先履行义务人出现的这种不安状况构成根本违约。

具体到本案中,被上诉人应首先按约如期向上诉人交付施工图,并在方案审定后,施工图报主管部门审查前才能请求上诉人支付设计进度费。也就是说,对于设计进度费的支付而言,被上诉人是先履行义务人,上诉人是后履行义务人,被上诉人未在20xx年5月8日交付前期图纸、也未在20xx年5月8日后交足前期图纸,是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被上诉人未在20xx年5月30日交付施工图及后来用行为表明其交付不能是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

故而,上诉人不予支付设计进度费并不是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而是在被上诉人出现了不按期交图、不足额交图、不交付最为重要、最为关键的施工图,并以其行为表明不再交图的不安状况出现时,依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对合同利益予以救济的合法行为。

本案中,被上诉人的行为本身就构成了根本违约,退一步讲,即使被上诉人的行为不是根本违约,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也不要求先履行义务人构成根本违约。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和根本违约没有必然因果联系。因此,一审认为被上诉人的行为未构成根本违约从而导致上诉人不能享有先履行抗辩权的认定,是不符合逻辑和法理的,具有明显偏袒被上诉人一方的倾向。

3、上诉人委托四川省海峡建筑设计院继续进行工程设计是为了在被上诉人违约后,积极减轻被上诉人的违约行为给上诉人造成的损失扩大,是履行《合同法》规定的不真正义务的行为。

《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这是从法律的角度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而规定的不真正义务。正如最高副院长黄松有所言: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工期是建设工程的灵魂。在房地产行业,工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它牵涉到整个项目开发过程的各个环节。工期的拖延,轻则造成开发利益的减少、强大的债权压力、资金链的断裂;重则导致房地产市场的逆向流转。这是工期在房地产开发中的重要意义,也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定合同的根本目的。上诉人作为一个具有丰富房地产开发经验的,非常明白、也非常重视工期在项目开发中的重要性。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必须依据相关的图纸进行,而被上诉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上诉人不能按期获得图纸并依据图纸进行施工,则会造成工期的拖延。

正是基于以上考虑,上诉人才在被上诉人不交付图纸后,委托四川省海峡建筑设计院继续进行工程设计。一审认为这是违约行为,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来处理的话,是不是要求在被上诉人违约后,上诉人应该无动于衷、坐壁上观?甚至把工程停止下来一直等到被上诉人能够交图之日才算不违约呢?如果是这样,恐怕每个开发商都会视房地产开发为畏途。因为只要合同一旦签定,纵使对方违约也不许能动挽救,只能僵化地、呆板地坐待对方履行。这种思路无疑是把上诉人的合同利益与命运系于被上诉人之手,是不公平的,在现实及房地产行业中也是不可想象的。

综上所述,认为上诉人违约是一审定性的错误。

二、4万元设计进度费不属于裁判对象,一审不应判决上诉人承担此笔费用。

诉讼请求是裁判的依据,基于不告不理和司法被动的司法理念,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对于当事人未主张或虽主张但已变更的事项,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及处分权利,不应越过当事人的请求而作出裁判。

本案一审中,要求支付4万元设计进度费是被上诉人的原诉讼请求,在诉讼过程中,被上诉人变更了诉讼请求,不再要求支付设计进度费,转而诉请赔偿损失。既然被上诉人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是赔偿损失,那么,的裁判就应当围绕“损失”进行,看其“损失”是什么、“损失”有多大、被上诉人提供的“损失”证据能否支持其主张。其实,一审和被上诉人也已认识到因合同不能实际履行、被上诉人不能根据不能实际履行的合同获得4万元设计进度费的合同利益而采取变更诉讼请求的措施。但是被上诉人又面临着举证不能的尴尬局面,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审既认为被上诉人所主张的“损失”没有证据,又作出了支付4万元设计进度费的判决,这是对被上诉人变更诉讼请求后的妥协。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是对被上诉人请求的抽象否定、具体肯定,又回到了被上诉人原来的诉讼请求,从而也违背了裁判中立的司法原则。恳请二审在上诉审中判决撤销。

三、2万元的“可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

可得利益的赔偿是法律对非违约方基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给予的补偿性救济。可得利益的请求权掌握在非违约一方当事人手中,对于这一点,我国法学界基本没有争议,一审在判决书中也是这样认为的。那么,如果本案存在可得利益损失的话,谁是请求权的主体呢?很明显,因被上诉人违约(对于这一点,一审也不否认)已丧失了此请求权。既然一审认为被上诉人有违约行为、可得利益赔偿请求权只能由非违约方享有,那又为什么判决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可得利益”2万元?岂不自相矛盾?由此可见,一审的这一判决是错误的,二审应予改判。

四、被上诉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高<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赔偿损失,那么,被上诉人就应当举出证据证明其损失是否存在、损失大小。反观被上诉人提供的材料,能否证明其“损失”呢?首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文件交付表不能证明有“损失”的存在,只能证明被上诉人有违约行为;其次,售楼书及照片能够说明工程建设完毕,和“损失”没有联系,该材料不具有证据的关联性,应予排除;最后,方案图和效果图等材料与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没有关联,也不能证明有“损失”存在,也应排除。因此,被上诉人的材料并不能构成证据锁链以支持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最后但并非不重要的一点,被上诉人的行为是对商业交易中诚信原则的背离,没有遵循公认的商业道德。诚信是商业交易的帝王规则,交易当事人应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态度对待对方的事务,诚信不仅要求在实体上尽到善良注意义务,也要求诚信诉讼。被上诉人违约后,本应向上诉人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上诉人的定金,而被上诉人在上诉人没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时候却先行起诉,反诬上诉人违约,其行为属于《中华共和国XX法(草案)》中所说的“恶意告发”,是典型的不诚信行为,可为二审提供些许情节参考。

审判长、审判员,法律需要公正、审判需要严谨。对于一审裁判的错误,上诉人请求二审运用司法智慧,本着有错必纠的司法原则、实事求是的根本工作路线,公正持中、判如所求。

设计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总则

 1.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网站策划,网站制作服务。

 2.网站的信息发布必须符合中华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若网站的信息发布出现违反中华共和国现行的各项相关法律的内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服务,即关闭此网站乙方发布的信息。

二、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根据双方达成共识的网站建设方案,负责乙方的网站策划,网站制作。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上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可看性及合法性。

 3.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甲方开始制作乙方的网站并保证在双方议定期限内完工。

 4.甲方有为乙方网站进行一次维护的义务和权利。

 5.网站完工验收后如乙方未能按期付清所有款项予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所有服务,并按司法程序向乙方追讨赔偿。

三、乙方责任与权利

 1.乙方与甲方就网站建设方案达成共识并不得随意要求甲方更改方案。

 2.乙方根据方案在双方议定的期限内把网站制作的详细资料递交给甲方。

 3.乙方有权利了解和要求甲方通报网站建设和网页制作的详细情况。

 4.网站的网页制作完成后,将请乙方审阅确认,在确认之前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并基于建站方案进行调整和少量的修改。确认后,上传至虚拟主机。网站制作完成。乙方不得随意要求甲方修改网站网页。

 5.在网站工程验收程序中(_________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调整和修改,不得以不恰当理由要求甲方作过多的更改。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对于无理的要求和过激的言论伤害到人格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四、网站制作要求,收费标准,验收程序

 1.企业介绍级网站要求:

 (a)网站有_________种语言版本:_________;

 (b)网站页数范围:_________;

 (c)网站建设方案:_________。

 2.企业介绍级网站收费标准:见本网站中网站设计报价。

 3.付款方式:

 (a)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付网站建设总金额的1/3作为网站建设预付款。

 (b)乙方应在网站验收合格之后,二天之内,一次性付清网站建设的所有款项。

 4.客户预付:客户预付制作费用的50%以上,同时提交网站所需资料。预付金额比例:

 (a)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上预付50%制作费;

 (b)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_________元以上预付60%制作费;

 (c)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_________元以上预付70%制作费;

 (d)建站总金额在_________元以下(包括_________元),一次性付清制作费。

 5.乙方网站制作实际费用为:_________。

 6.验收程序:

 (a)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为网站网页制作期,制作时间根据网站的复杂和简单程度来看,一般为10—25天,验收期限为_________天。

 (b)网站网页策划及制作完成后,应在两天内交与乙方确认并作最后的调整和修改。

 (c)网站制作完成并经甲,乙两方最后的调整和修改后,上传至虚拟主机。

 (d)成功上传至虚拟主机之后,网站建设全部完成。

五、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天灾,行政指令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违约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因乙方资料不齐全,不详尽而造成的甲方不能按时完成制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提供非法图文或乙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上传非法图文或甲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网站被迫关闭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付款而造成违约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每逾_________天按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六、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过程中遇争议问题可协商解决。

八、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六

1.设计费总额:币¥ 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币¥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币¥ 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币¥ 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设计合同 篇七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 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 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 元估算设计费为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

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

年月日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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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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