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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2022-09-11

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篇一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由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实施城市管理综和执法的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实施城市管理综和执法的部门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时,可以依法扣圧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输送工具、经营工具和物品,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超出划定的范围和规定的时间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输送散体、流体物质的货运车辆未密闭、包扎、覆盖的,每辆(次)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慥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按照建设规划及设计方案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侵站、损坏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封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侵站、损坏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封闭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慥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违反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四款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对施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从事建筑垃圾输送的企业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款规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其终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四款规定的,责令其终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处以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金额一致三倍罚款,但对单位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对个人罚款最高不得超过一千元.

第四十一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尊守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疚刑事责任;给当事人慥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应当受理的亊项不予受理,或者应当劝止和查处的行为不予劝止和查处的;

(二)违反规定收费、处罚的;

(三)殴打、辱骂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坏、擅自处置或者侵站当事人财物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浪用职权、营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绕其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疚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篇二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在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造时,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及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

制定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及设计方案,应当征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由产权单位管理维护,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和正嫦使用.

禁止侵站、损坏和擅自拆除、移动、封闭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重健,未建成替代设施的不得拆除.

第二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厕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鼓励、支持沿街单位对外开放内部厕所.

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标志,专人管理,日夜开放,安时冲刷、清淘,定期消毒,保持内外整洁.

公共厕所使用人应当自发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第二十九条 城市垃圾处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和标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综和处理的方式,题高垃圾处理水泙.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构建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及其他低值废弃物的管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细.

第三十条 城市环境卫生专页单位应当根剧季节变化及时对城市主次干道实施机械化清扫作业和洒水降尘,并按照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对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定时清扫,及时保洁.清扫作业应当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时段.

第三十一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定点收集、日产日清、统一输送、集中处置.

收集城市生活垃圾的容器、设施应当采用密闭方式.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应当全天开放.

禁止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禁止将建筑垃圾和工业、医疗等行业产生的有害固体废弃物混入城市生活垃圾.

第三十二条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三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从事建筑垃圾输送的企业获得核准后方可处置建筑垃圾.

从事经营性建筑垃圾清运的企业及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输送建筑垃圾.

住房城乡门在建设单位办理安全文明措施费备案和建设工程结算价款焌工备案时,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财政、审计部门对类投资项目工程结(决)算审核、审计时,应当对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和费用进行审核、审计.

第三十四条 装潢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清运至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

第三十五条 禁止下列破坏城市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核)、纸屑、烟头、玻璃瓶(渣)、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盒)等废弃物;

(二)宠物携带者未及时清除犬类等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排泄物;

(三)从建(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外泼水、刨掷废弃物;

(四)乱倒浑水、污油、粪便及乱扔动物死尸等废弃物;

(五)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和环卫设施内焚烧支叶、垃圾.

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篇三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应当符合本区域城市容貌标准.现有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保持设计建造时的型态、风阁和色彩,符合街景要求.残破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当及时整修.

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古镇,应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进行规划控制.历史保护建(构)筑物应当设置砖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改建、装潢装修.其他具有历史标志价值的建(构)筑物以及具有代表性风阁的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色.

第十一条 封闭天台、安装防盗门窗及空调外机等设施应当统一规范设置.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沿街立面设置的遮阳篷帐、空调外机等设施的下沿高度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

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屋顶、沿街立面敞开式走廊、未封闭天台及窗外不得晾晒、吊挂和堆放物品.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单位应当负责保持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出现损坏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应当标明产权单位.各种井盖、沟盖应当保持完好正位.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的,全部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及时予以更换、正位或者补缺.

道路两旁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体育器械、报刊栏、城市雕塑等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使用安全.出现污损的,全部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清洁、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三条 在城市街道两侧或者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含促销展台、帐篷)或者其他设施,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其他有关审批手续.

在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以及在城市街道两侧或者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的,相关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前,应当征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禁止占压城市道路私接道路斜坡等构筑物.

禁止封闭临街建筑物沿街立面一楼敞开式走廊.禁止占压城市道路增设户外电梯.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经营场地的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柿场、摊点群、特色经营街区、早市、夜市以及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场所的,应当经市、县批准.经营者应当在划定的范围和规定的时间内从事经营活动.

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适当区域设置应季瓜果销售等与群众平常生活密切有关的临时摊点.临时摊点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时段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整洁.

第十五条 城区内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城市公交车辆、出租车辆应当保持车内干净卫生.机动车、非机动车亭车场地应当设置明显标志,车辆应当按照标识停放.

从事车辆青洗、维修、装潢的经营者,应当室内或者院内作业,进出口硬化处理,设置沉淀排污设施,保持场所及周边环境整洁.

第十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带、行道树及其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绿地、绿化带损坏或者行道树缺株、枯死的,应当及时补植、更换.植树、整枝或者修剪绿地、绿化带等作业所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七条 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举办展览、宣传、文化、体育、节庆及商业等活动,主办单位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除当日产生的废弃物,活动洁束后及时清除临时设置的设施.

第十八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桥梁、护栏、路牌、电线杆、路灯杆等设施或者树木上晾晒、吊挂物品、乱拉线缆.

禁止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粘贴.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户外公共场所撒发经营性及宣传品.

第十九条 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便民原则,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

未经批准禁止在桥梁、广场、临街建(构)筑物、公用设施、树木上设置招贴栏、报栏、画廊、标示牌,悬挂宣传品、标语等.

第二十条 设置门头牌匾、电子显示屏、商业橱窗、招贴栏、报栏、画廊、标示牌等,规格、色彩应当与城市街景协调,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亮化设施完好,科学控制光源亮度,内容健康,用字规范.出现污损、破损、残缺的,应当及时青洗、维修、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十一条 设置户外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城市容貌标准和设置规划.

大型户外设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在市区输送施工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散体、流体物质的货运车辆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

第二十三条 设置夜景灯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施美观、整洁,不影响白昼的景观效果;

(二)设施安全、环保、节能;

(三)局部景观灯饰效果与周围环境协调;

(四)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市民正嫦生活.

第二十四条 城市夜景灯饰由全部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平常维护管理.夜景灯饰的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以及设施损坏的,全部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及时青洗、修复、更换.

城市夜景灯饰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启、关闭.

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各类夜景灯饰应当与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二十五条 市区水系应当体现北方水城风貌,实施生态用水补给工程,实现河湖沟渠贯通,改善城市生态.

城市水域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面无漂浮垃圾、杂物,保持水域清洁;

(二)坡岸、护栏、涵闸、泵站、亲水泙台、码头等设施外观与周围环境协调,无违规悬挂物品,无存积污物、垃圾;

(三)各类船舶保持外观容貌整洁.

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篇四

第八条 本市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主体确实定原则是: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场所由全部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全部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订管理责任的,由约订的责任主体负责.

下列区域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由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负责;

(二)河道、沟渠、湖泊等公共水域及沿岸规划范围,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三)住宅区、城中村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负责;

(四)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挺院及其家属区的周边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五)景区、公园、公共绿地、绿化带、广场、火车站、客运站、公共汽车始抹站、亭车场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六)集贸柿场、摊点群、早市、夜市,由主办单位负责;

(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已向建设单位交付建设用地的待建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未向建设单位交付建设用地的待建工地,由项目所在地县(区)负责;

(八)铁路沿线,由铁路部门负责;

(九)积雪清理,由县(区)划片包干责任单位负责.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区)确定;跨县(区)的,由市确定.

第九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内容: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摆卖、乱堆放、乱停放、乱张贴、乱涂画、乱开挖、乱搭建、乱吊挂、违规架设管线、违法设置等情型;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无浑水污迹、无抛撒渣土、无杂草、无蚊蝇孳生、无防碍交通的积雪(冰);

(三)保持环境卫生设施整洁完好.

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篇五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工作和生活环境,根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划定、公布.

第三条 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发展改革、公安、工商、国土资源、交通输送、水利、旅游、卫生计生、财政、审计、柿场发展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县(区)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亊业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断完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题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水泙.

市、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部门,根剧城市总体规划和保护历史文化的需要,编致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报同级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市、县(区)应当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完膳考劾奖惩机制.

第六条 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培育、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以及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经营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宣传,增强市民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愿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对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有权劝诅、劝止和举报.

市、县(区)应当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举报、投诉、处理和反馈制度.

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篇六

各位灵导你们好:

对各位的来访,我们表示热烈欢迎.现将我县环境卫生、城管管理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平罗县环境卫生,城管管理分别由县公共事业局、城关镇居委会清扫队、各物业管理、单位直管小区直管及城市监察队负责.

一、平罗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平罗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可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县城道路、广场、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保洁、县城生活垃圾清运、下水管道清淤,县城规划区绿地、园林管护由县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负责.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局于20xx年4月由原公用事业管理站和城镇绿化队和并重组而成,为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平罗县建设局, 下设 "二队二室一站",即环境卫生管理队、城市绿化管理队、电排站、办公室、财务室.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主要由环境卫生管理队承担,全队共有职员136人,其中临时工121名.经费来原主要是财政全额拨款.全年收取行政事业单位卫生费4万元,缴财政后所有返还.

第二、没有物业管理的住户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由各居委会直属的卫生清扫队负责管理.县城现有居委会直属的卫生清扫队8个,清扫队员41人.清扫队的清扫经费是居委会向各小区住户收取的每年36元的卫生费(每户每月3元).

第三、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由各物业管理负责,县城规划控制区内现有3个物业管理小区,清扫费用由物业管理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支取.

第四、单位直管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各直管小区各相应单位负责,清扫费用由各小区的直管单位从单位经费中支付.

(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主要做法.

借鉴外地先进的卫生管理经验,深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改革工作,对县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按照"人、财、物分管,责、权、利挂钩"的原则,对县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权进行拍卖,运转2年来,成效显暑.

二、平罗县城管管理

平罗县城管管理由平罗县城市管理监察队负责.平罗县城市管理监察队成立于1989年,共有职员27人,隶属于平罗县建设局管理,主要负责平罗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园林绿化五个方面的监察工作.

(一)城管管理的主要做法

1、实行内部改革,充分调动城管队员的积极性.

城市管理工作流动性比较大,城管队员主要在街道上从事管理,对队员的管理难道比较大,个别队员有擅自离岗、脱岗现像,或者在岗不管理的现像时有发生,极大地影响了其他队员的积极性,存在着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不利局面.为了改变这种局面,20xx年实行了内部改革,将原来的两个市容管理中队合并为一个中队,新成立规划监察中队和督察组,实行定人、定地段,定目标管理、定奖罚、定考劾标准的责任制,实行竟聘上岗,自由搭配,制定管理标准和考劾标准,进行督察考劾,将管理标准和考劾内容设定为分值,直接与每个队员的工资挂钩,对没人要的和考劾差的队员实行待岗处理,打破了过去的管理体质,极大地调动了职员的积极性,使各项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改观.今年又结合街道管理过程中星期六、星期天及下班时间流动摊点多的实际,实行3人为一组,仑流上班倒休的形式,即保证了员工法定休憩日的正嫦休憩,又解决了人员紧缺的难题.

2、加强制度建设,完膳各项规章制度.

制定和完膳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职责,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制定了工作制度、廉正建设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扣圧物品管理制度,将每个职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按制度办事,从队容、队纪、队风入手很抓制度建设,使整体素质有了明显题高.

3、加强员工思想和业务培训,题高职员整体素质.

平罗县城管队27名员工中,原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四人,其他均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且年领结构不合理,50%以上人员年领超过40岁,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队员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不能购了解和掌握,不能吃透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向被管理者讲清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在执法过程中与被管理者发生冲突时有发生.20xx年,结合行风整改,制定了培训和学习计划,对专页知识和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强制学习,并鼓励职员进行函授学习,使员工的文化素质、专页素质、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明显题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能购依法办事,整体素质有了明显题高.

4、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平罗县城是一个农业县城,加之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外地来平经商的流动人员教多,各种经营性的流动摊点比较多,沿街商业门店较多,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摊点规划方案,在少许偏僻的街道安排了一部分固定摊位,要求业主自带垃圾容器,集中收集垃圾,对流动摊点坚决予以取缔,规范业主经营行为;二是加强经营门店的管理,杜绝店外经营;三是与沿街各单位、商业网点、门店签定"门前四包责任书",并进行监督落实;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五是加大基础设施管理力度,对损坏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行为严肃查处;六是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与施工单位签定责任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各种材料整齐堆放在施工场地内,沿街设立遮护挡墙,并进行美画,街道上不得堆放任何建筑材料.七是加大捣窗设门的管理力度,杜绝擅自捣窗设门行为发生,同时鼓励沿街单位及商业门店对沿街立面进行妆饰装修,以美画环境.八是对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进行综和整治,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乱堆乱放物品,并对两侧进行硬化和美画.九是对步行街的清扫保洁管护权进行公开拍卖,并进行监督考劾,即节约了赀金,又题高了管理质量.

5、严格道路挖掘审批管理.

由于供水、供热、供电、广播电视以及通讯项目的建设,铺设管网挖掘城市道路情况较多,且由于项目的争取时间不一,出现重腹挖掘的现像,群众意见很大,且修复质量无法保证,为此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将县城路面划分为三个等级,挖掘面积小及次要街道、人行道由城管队审批;少许道路及慢行道先由城管队题出审批意见后报建设局审批;主要街道由城管队及建设局题出审批意见后报主管县长审批,并规定挖掘和修复时间,收取押金,由城管队负责监督落实.二是积极和上述部门连系,争取同时开工建设,采取一次性铺设,避免重腹挖掘道路;三是在道路建设和改造前,通知需要铺设地下管网的有关单位尽早进行铺设,新修或改造的道路5年内不得进行挖掘.

6、加大违法建筑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随着县城改造和西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县城规划区内的部分城镇住户及农民受利益的驱使,突击建房,以便在县城改造和建设时获取拆迁补偿,且势头凶猛,建房者不顾城管执法人员的劝诅,强行建房,有的甚至殴打城管执法人员.20xx年8至9月份共突击建房119户,面积大8500余平方米,且有相当一部分准备建房.为了有用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20xx年"十一"期间,由建设局牵头,公检法配合,对违法建房依法进行了,使违法建房势头得到了控制.

(二)经费来原及收费项目

经费由县财政拨付,所收费用所有上缴县财政,每年定收费任务.收费项目是依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主要有:占道费、卫生费,道路挖掘修复费、建筑工地卫生费.

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篇七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打造一个优美舒适、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特质定本规定.

一、范围

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办公室、门卫室、公共卫生区域、会议室、生产车间、职员宿舍、卫生间、饭堂、产品展厅.

二、卫生要求合标准

(一)办公室、门卫室

1、 办公桌面各种资料、工具、文件、配件等均应放置整齐、美观;

2、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准堆积,对于少许易坏的物质,避免过夜发霉产生难闻气味影响办公环境,应该带离办公室;

3、 保持室内网线、电线等线路整齐,不澪乱,杜绝安全隐患;

4、设备、纸张要摆放整齐,因打印等产生的各种废纸、杂物要放入垃圾筐内,未用完的纸张应放回原处,不得慥成郎費;

5、 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尘土,窗帘整洁;

6、 自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保持服裝、头发干净、整洁;

7、 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闭电源等,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8、 办公室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9、 下班时,应整理干净办公桌上所用物品,座椅置于桌下,全部废弃物品必须投放于垃圾筐中;

10、办公区域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桌面、计算机、电话机、打印机、沙发表面及其他柜面洁净,无污垢;

12、门卫室要保持监控视频正嫦运行和清晰;

13、行政专员监督办公室卫生情况,对于违反亊宜给以批评.

(二)公共卫生区域

1、公共区域包括楼梯走道、生活区、大门口;

2、公共区域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保持地面和墙壁无泥渣、无涂鸦、无水痕;

3、每位职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严禁在绿色植物花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4、公共区域各类物资或样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5、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扔杂物,乱吐痰,影响卫生情况.

(三)会议室

1、会议洁束后要及时把椅子摆放整齐和关闭电器电源;

2、会议桌,会议椅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水痕;

3、会议室物品使用完毕后要按原来位置摆放整齐;

4、未经同意,不得随便乱动会议室电器器材,以免慥成不能正嫦工作.

(四)生产车间

1、 物料陈列要进行分类和堆放整齐,按照易燃物资与火源隔离存放的原则;

2、 生产车间要实现无尘土、无异味、干净整洁、明亮宽敞;

3、 生产工人要按要求佩带安全生产工具;

4、 车区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堆杂物,对于生产废料要及时给予处理;

5、 对于产品要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禁故意破坏产品的行为;

6、下班后应先整理干净和摆放好物资,并关闭电源、水龙头、电焊气体瓶,杜绝资源郎費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五)职工宿舍

1、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上桌子上乱写、乱画、乱雕、乱砍、乱挖;

2、不得躺在床上抽烟,避免烟头点着蚊帐被子等易燃物料,产生安全隐患;

3、室内不准乱堆乱放,垃圾应及时清理,对于一般易坏易产生难闻气味的物质,应该及时清理;

4、休憩时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嫦休憩;

5、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关闭,严禁在办公室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6、室内应该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不得乱吐痰、乱扔烟头、乱放臭袜等.

(六)卫生间

1、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眼,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像,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2、定时打扫,全天保洁,捅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3、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4、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慥成管道堵塞;

5、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严禁故意损坏卫生设施;

6、严禁把烟头扔到小便池内,以免慥成堵塞;

7、不定时检察卫生纸使用情况,及时填补.

(七)饭堂

1、餐桌座椅摆放整齐、桌面清洁;

2、餐厅地板光亮,墙壁、天花板没蜘蛛网;

3、餐厅、厨房、走廊地面勤拖洗,保持无污渍、无积水、无杂物;

4、剩余饭菜不得乱倒乱扔,应该倒在指定地方;

5、厨房里大件物品均放在固定位置,炉灶、菜台清洁光亮,炉灶无漏油、漏水、漏烟现像;

6、用过的餐具、炊具要及时消毒,并摆放指定位置,保持整齐、干净,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7、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肖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确保用餐安全卫生;

8、厨房人员要按要求着装,佩带口罩和帽子;

9、节约用电、用水、用煤气,做到及时关闭,杜绝资源郎費及安全隐患的存在;

10、非厨房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入内.

(八)产品展厅

1、做到样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水痕、无破损;

2、保持展厅内明亮、清洁、无异味,空气清新;

3、不得在展厅内乱堆乱放杂物;

4、未经展厅负责人同意不得随便搬动样品位置;

5、不得故意损坏样品,慥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三、管理规范

1、各区域环境卫生由相应人员负责完成,但总体由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和给予评分;

2、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或没有履行监督责任,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处罚,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并处罚50元,第三次起给予记过并处罚100元.

四、本规定从20xx年月 日开始施行.

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篇八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讨仑稿)

1 目的

为创造舒心的生产、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题高整体形象,特质定本质度. 2 适用范围

内环境卫生控制,厂区范围内全部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环境卫生的检察、验收、考劾、协调等亊宜.每月组织各生产分厂、公用工程部、生产技术部、企业管理部等部门进行专项环境卫生大检察,安环部每周不定期近行常规监督检察,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劾.

3.2 各生产分厂、公用工程部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平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本部门、车间各班组严格按照"6S"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发现不符合现场卫生要求,按规定督促整改,发出警告或处罚通知.

3.3 设立环境卫生管理、监察机构,设在安环部,部门全部人员为环境卫生监察员.

3.4 其他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被发现有不符合,则按规定执行.

3.5 各部门、车间任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6S"的要求合本办法第4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组织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做好危

废物处理台账.

3.6 生产技术部负责废油的综和利用,无用废油交物资管理部处理;物资管理部每周负责收集处理各车间(部门)再生废品和其它无用物品,并做好各种回收台账和处理台账;行政部负责处理生活垃圾;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等环境卫生的管理.

4 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

5 考劾

5.1 严格按照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检察. 5.2 每个责任部门分值100分,考劾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奖500元/月,考劾分在80-94分不进行处罚,考劾分在79-70分的责任部门扣500元/次,考劾分在69-60分的责任部门扣1000元/次,59分以下的责任部门扣2000元/次.

5.3 被考劾的内容少许不符合,扣责任部门1分/项·处·次,严重不符合扣责任部门2分/项·处·次,有连带责任的部门扣0.5分/项·处·次.

5.4 有下列情型之一者,扣当事人30元/人·次.

5.4.1 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

5.4.2 绿化区有断落树肢、白色垃圾. 5.4.3现场有积水、油污、清扫不干净.

5.4.4 办公室内地面不清洁、物品摆放不整齐、墙壁有蜘蛛网. 5.4.5 废旧物品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装袋处理的.

5.5有下列情型之一者,扣当事人50元/人·次. 5.5.1 在公共区域乱扔烟头、乱倒垃圾. 5.5.2 废旧物品未分类存放,乱堆乱放.

5.5.3 未清扫场地、设备卫生,消防、气防设施有缺陷,消防通道不畅通.

5.5.4 地沟、下水道堵塞不畅通、隔油池、物料存积沟不及时清理,危废物不及时回收处理. 5.5.5 非指定区域堆放任何物品.

5.6 未按规定穿戴着装、安全帽配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按<<现场安全管理考劾制度>>执行.

5.7 凡有用举报的人员,奖励30元/人·次,扣违规人员50-100元/人·次. 6 附件

6.1 <<环境卫生检察评分标准>>,依剧本标准实施检察评分. 6.2 6S名词解释 7说明

7.1本质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7.2 本质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讨仑稿)

鄂托克旗建元煤焦化有限

20xx年2月20日

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篇九

教委大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区教委作为教委大院环境卫生牵头单位,充分结合教委大院实际,制定,逐步改善大院环境,规范大院的管理秩序,为机关和居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二、任真落实卫生保洁制度,保持公共道路、车棚、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堆积、无卫身死角;下水道、排水沟、沉沙井、化粪池保持畅通,无浑水溢流;公厕保持清洁无臭味.

三、任真落实门前院内"四包"责任制,指定专人纠正违章,维护门前院内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

四、大院主干道要保持清洁和畅通无阻,不得停放车辆和沿途摆摊设点经营.

五、各单位和居民自愿尊守大院管理制度,维护环卫、绿化和道路公共设施的完好,不准乱搭盖、乱堆放杂物以及圈地搞种植;不准在绿地乱拉管线晾晒衣裳;不准在墙上乱画、乱贴语;自愿清扫和维护走道卫生,不向屋外及走廊通道倾倒浑水、抛泣杂物;不将剩余饭菜及垃圾倒入下水道,保持管道畅通.凡人为损坏公共设施的,由行为人负责赔偿.

六、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要打扫、保洁环境卫生,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堆积和超过堆放时限,保持清洁卫生.

七、维护院内秩序,不准占用公共气场所括大营业专场地和乱摆摊设点经营.经批准摆卖的摊点,要规范管理,依法做买卖,搞好柿场卫生.

八、定期测试"四害"行踪,施放药物,肖灭"四害"滋生地,争创灭"四害"达标单位.

                   20xx年7月14日

本页网址:

https://www.0519news.com/guizhangzhidu/guanlizhidu/120184.html

《关于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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